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2月18日讯 近日, 云南省昆明市政府就《关于设立滇池高原湿地保护区》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提出议案。昆明市将在滇池周边设立总面积约432平方公里的湿地保护区, 主要范围位于昆明市主城区的西南部和北部, 具体是松华坝、宝象河、柴河、大河等4个城市饮用水源水库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 面积约44平方公里; 滇池主要河道及两岸外延20-50米范围内, 面积约38.5平方公里; 滇池湖泊的水域和湖滨带, 面积325平方公里; 滇池西岸部分面山, 面积约24.5平方公里。 保护分为四个区域, 其核心区除科学研究需要外,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进入; 季节性核心区, 在特定季节内(如禁渔区)按核心区管理, 其余季节按实验区进行管理; 缓冲区具有森林水源涵养功能, 只允许从事科研观测活动, 不得从事任何基础设施建设或开展破坏环境的活动; 实验区主要包括四个城市饮用水源水库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陆域部分中森林生态系统需要恢复的区域、36条入滇河道及两岸外延20-50米范围, 滇池湖滨带、滇池西岸部分面山, 可开展生态旅游活动, 但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设施。 目前, 昆明市正强力推进以滇池为重点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城乡园林绿化、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云南省林业厅) 2009-12-18
信息来源:中国林业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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