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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下发《关于加强碳汇造林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9-08-14
      国家林业局日前下发《关于加强碳汇造林管理工作的通知》,以进一步规范碳汇造林项目管理工作,促进碳汇林业健康有序发展。

  目前,我国开展碳汇造林项目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清洁发展机制碳汇造林项目,二是中国绿色碳基金支持开展的碳汇造林项目,三是其他碳汇造林项目。其他碳汇造林项目主要包括各地与外国政府、国内外企业、组织、团体等开展的不属于清洁发展机制类型和中国绿色碳基金支持的,并以积累碳汇为主要目的的造林、森林经营以及相关碳汇计量与监测、碳汇交易等活动。

  《通知》指出,为获得真实的吸收二氧化碳的效果,碳汇造林要符合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公约相关规则和中国林业实际情况。在技术上不仅涉及额外性、造林地基线选择、避免碳泄漏和保持稳定性,以及碳汇计量和监测等技术环节,还与林地林木产权、生态保护、农村发展以及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尤其是涉及交易的碳汇项目,与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及未来温室气候排放空间相关,必须慎重。

  为此,国家林业局将在三个方面加强碳汇造林管理。

  一是对现有碳汇造林项目实行备案制度。各地要对本地已经和正在开展的上述第三类碳汇造林项目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并将项目投资方、项目区基本情况、项目进度计划、预期成效、受益群体、碳汇计量和核证单位、碳汇交易及其利益分配模式等情况,于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气候办)登记备案。

  二是对新开展的项目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各地在9月30日后与国内外企业或组织等合作开展的上述第三类碳汇造林项目,都要进行登记注册,填写《碳汇造林项目注册登记表》后,报送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气候办)。国家林业局将根据情况,组织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进行碳汇计量和监测。计量监测结果将统一纳入国家林业局林业碳汇登记系统,并在中国碳汇网上予以公示。此外,在我国境内的国内外造林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可按上述要求进行注册登记,由国家林业局推荐有资质的机构对其所造林木的碳汇进行计量和监测,其结果可进入国家林业局林业碳汇登记系统为造林企业专设的账户,并在中国碳汇网上予以公布。

  三是健全组织制度。根据国务院对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要求,各省(区、市)相应建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管理机构。各省(区、市)林业厅(局)要在现有机构中明确专人负责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切实加强碳汇造林等相关管理;有条件的或确有必要的,也可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来源:中国清洁发展机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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